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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推动双优建设,聚焦“十个优质”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及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2611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课堂教学优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2026-2027学年本、预科理论课授课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连民族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及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评选程序

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本着“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的原则,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1.个人申报。获得2025-2026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质奖的教师,可根据教学工作情况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全年开设所有理论课程进行跟踪听课,根据听课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认获奖人员名单。

4.学校每年根据教师申报数量和参赛质量确定授奖数量,每年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不超过 10 人。

四、奖项设置

本年度评选获得课堂教学优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青年教师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一。课堂教学优秀奖纳入当年教师励志奖表彰

  1. 有关要求

    1.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人只有一学期教学任务的单位限报1人全校其他部门任课教师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作为归口部门推荐

    2.各教学单位9月11日前在教学评估系统中的课堂优秀奖模块中录入本单位推荐名单,操作方法见附件2

     

    校内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5593

    技术工程师:谢  工  联系电话:15173223986

     

     

    附件:

    1.连民族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及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

    2.大连民族大学教学评估系统院级管理员操作手册-申请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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